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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4-09  作者:  新闻来源:蒲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4月9日,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郑宏亮检察长代表蒲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2017工作回顾 

  2017年,蒲县检察院在中共蒲县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和市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发挥检察职能,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着力创优经济发展环境。 

  按照省检察院要求,着眼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产权保护等五个专项检察活动,依法严惩侵犯产权的犯罪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存款等涉众型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对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的张某、赵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批捕并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依法整治民事行政领域中涉企合同“执行难”等问题,共调阅审判机关涉企执行卷宗20卷、召开座谈会2次,发出检察建议12件,提供法律帮助22人次。严厉打击严重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刑事犯罪,净化工程项目的建设环境,为40余个工程项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64余人次,促进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围绕上级“铁腕治污”行动,与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危害环境保护行为的法律监督。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此类犯罪案件3件3人,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批准逮捕销售假药劣药、盗窃林木等刑事犯罪嫌疑人3案3人。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公诉职能,加强对严重暴力和黑恶势力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活动的监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震慑犯罪分子,增强群众安全感。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67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老年人、未成年人和轻微刑事犯罪人员慎捕、慎诉,依法决定不批捕19人,不起诉11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7案7人发出检察建议。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件25人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救助金达6万元。

  (四)助力脱贫攻坚 

  依托“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对涉农扶贫资金进行监管,杜绝涉农资金流通过程中的层层截留和“跑、冒、滴、漏”现象,有效预防腐败发生。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深入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民生政策,主动服务精准扶贫。我院驻红道乡韩店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乡镇包村干部、派驻第一书记及帮联企业紧密配合,为韩店村新建蓄水饮水工程、供电设施及水果种植大棚等设施,并积极谋划全力推进特色养殖项目,增加农民收入。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一)积极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

  探索新的监督方法,实现粗放监督向精准监督转变。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根据省市院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共摸排收集案件线索3件,立案办结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深入推进“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将监督资金范围由涉农向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延伸,实现了对涉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精准监督,共涉及14个单位,监管项目64个,资金2亿元,监督使用3700余万元,有效保护民生民利。做实做好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建成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积极筹措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和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有效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关护、帮教难题,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未成年人关护活动11次。

  (二)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确保不枉不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6人,不构成犯罪的不捕1人,无社会危害性不捕1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纠正审判机关违反程序规定等行为2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监管活动违法35次,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5件。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依法纠正4件。

  (三)切实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加强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检察监督,加大对审判人员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纠正审判程序违法4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释理说法引导申诉人撤回申诉、服判息诉、促成和解。

  三、坚定不移推进监察和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一)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 

  按照县委和市院部署,编制、线索和物品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划拨移交,共转隶干警8名,划拨编制12名,移交职务犯罪线索1件。先后组织5名检察官参加省市院举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检察业务培训,4名干警赴监委配合案件调查,积极支持监委工作。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1+4”制度,与县监察委员会案件交接顺利,工作衔接顺畅,受理移送案件1案1人,上级院交办1案1人,提起公诉1件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全省5市12县53名检察官参加了观摩研讨交流。

  (二)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 

  全面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基础性文件。完成了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和等级评定工作,组建了新型办案团队,实现“扁平化”管理,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等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遴选入额检察官10人,确定检察辅助人员9人、司法行政人员2人,内设机构整合为4部1中心,机构减少了8个。

  四、坚决强化自身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一)党组带头率先垂范。 

  充分发挥院党组的带动作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党组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反对“四风”,带头承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形成“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做好表率。办理案件、下乡调研、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均符合规定。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院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开展“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专项治理活动,努力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红色文化、廉政文化长廊等,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明原则、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行警示约谈和诫勉谈话17人次,开展检务督查活动7次,完善干警廉政档案,筑起“防火墙”,强化约束力,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三)强化内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两法衔接”工作调研检查的整改意见。全面落实网上办公办案要求,对办案全程实行动态监督,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评查不捕不诉、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38件,公开案件信息211条,终局性法律文书68份。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存在的16类38个不规范突出问题。

  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做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注重全面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注重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注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自身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

  (二)狠抓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把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为主题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交流活动,切实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开展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维修办公生活设施,建立新媒体工作室、文体活动室,完善电子阅览室、院史展览馆。依托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志愿者服务队相继开展红色党课、志愿者学雷锋等活动,凝聚人心,提升正能量,全院干警的精神风貌明显改变。

  (三)夯实履职素质能力

  组织干警参加中央政法委开办的学习讲座、最高检开展的网络在线学习,先后选派37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和综合素能提升培训,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干警素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回顾过去一年的,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对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工作机制创新研究不够,法律监督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检察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与县委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干警的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任务要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18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之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463”总体思路目标,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开创新时代蒲县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记使命,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紧抓好。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院党组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三基建设”,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干警学习贯彻的实效性,让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努力创造检察工作新业绩。

  二、勇于担当,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做到执法服务大局,办案保障发展,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促进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全力抓好五个专项检察活动,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我县产业转型、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立足本职,扎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围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犯罪,依法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积极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保持打击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的工作力度,保护好全县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敢于监督,努力开辟检察工作新境界。充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做到敢于监督、依法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把监督纠正个案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持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变更执行和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工作。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药安全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大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力度,坚决监督纠正冤错案件,重视做好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推动无未成年人犯罪社区(村)建设,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五、夯实责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提升严格规范公正司法水平。要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干警严格遵守各项检规检纪,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坚持“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的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依法接受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要把坚持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健全规章制度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不断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2018年,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建设宜居蒲县、魅力蒲县、幸福蒲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县脱贫摘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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