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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花开香四溢 蒲子故里检徽耀
时间:2018-04-23  作者:梁红伟  新闻来源:蒲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蒲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纪实 

  文明花开香四溢 蒲子故里检徽耀 

  文明花开香四溢 蒲子故里检徽耀 

  蒲县民风淳朴,文化底蕴深厚,在倡导文明建设与社会和谐的今天,作为文明的传承者和守护者,蒲县检察人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和文明创建工作特点,常抓不懈,锲而不舍,连续十年保持临汾市“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至2016年两次被评为“文明单位标兵”,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筑牢创建基础 

  院党组把创建省级文明工作纳入检察事业发展规划,成立了院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创建目标责任制》,明确了目标责任、职责分工、检查考核、规范管理等工作机制。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动员大会,通过座谈会、宣传栏、微博微信短信等形式,广泛发动,深入宣传,提高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对文明创建的认识。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等文件,确保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细化科室、岗位职责,力争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依托地域特色、坚持文化强检、文化促进文明 

  按照“以文化建设促文明创建”的思路,我院依托地域特色,通过设置地域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专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廉洁文化标语牌,文明礼貌、公共道德警示牌等,积极丰富机关楼道庭院文化,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对干警进行潜移默化教育;其次建立新媒体工作室、文体活动室,完善电子阅览室、图书馆、院史陈列馆。依托党支部、团支部、志愿者服务队相继开展了红色党课、道德讲堂、志愿者学雷锋、送法入校、司法援助、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职工趣味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第三努力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和精神内涵,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志愿者行动、庆三八文艺汇演、清明节祭扫烈士墓、“七一”颂歌献给党活动,“十一”唱祖国等主题活动,这些活动凝聚了人心,弘扬了善举,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思想教育、提升干警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干警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合格”。强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抓好学历教育、岗位技能、资格考试,落实学习、奖励、考评机制,支持推荐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和综合素能培训,坚持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坚持每周二、四下午进行集体学习雷打不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创新意识。将上级院考评结果、本院工作安排完成情况、出勤等个人表现与年终奖励、晋升有机衔接,最大限度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状态。

  四、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勇创一流业绩 

  我院完善日常联络制度,积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针对性的加强打击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行为。严格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82次,促进市场监管和社会诚信建设。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目前已监督立案2案2人。以助力全县扶贫攻坚的工作思路,举办了三期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报备员培训班,走访涉农单位23家,督促涉农单位报备涉农资金80余次,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建设。

  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和黑恶势力等犯罪活动,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已配合公安机关立案2案5人。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22案3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14案20人,共受理公安移送审查起诉36案5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5案38人,其余正在按程序办理。在严格执行批捕、起诉条件的同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老年人、未成年人和轻微刑事犯罪人员依法慎捕、慎诉。依法决定不批捕8案16人,不起诉6案7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1案1人。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和“法治教育开学季”巡讲活动,先后派出干警分赴多所学校运用法治讲座、表演情景剧等方式,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共同防治校园欺凌事件,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我院还积极投建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专门办案区。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意见书7份,监督立案7案,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7件,监督撤案1案3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发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发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量刑建议38份,提起抗诉1案2人,促进了刑事审判公正。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5份,纠正监管活动违法3件,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8件。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对审判机关执行工作违法行为监督立案一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案。开展了公益诉讼宣传活动,目前已向法院提起1起公益诉讼,其余案件线索正按程序审查。

  文明创建的成果,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协调健康发展,我院连续五年被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称号,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多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表扬和好评,多名干警被市县表彰。

  文明花开香四溢,蒲子故里检徽耀。目前,全体蒲县检察人正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更有效的工作措施,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幸福蒲县、魅力蒲县、宜居蒲县作出检察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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