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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宽桥:愿化身通往公平正义的桥梁
时间:2023-10-11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政和周刊·英华  【字号: | |

“愁眉苦脸的爸爸,在披星戴月地看书”。毛宽桥在准备参加业务竞赛时,6岁女儿给他的画像。

检察之桥知之愈明,行之愈宽。

“你眼中的毛宽桥是什么样的人?”

“他是院里的‘文物专家’,我们一起将追寻吴文化印迹与检察公益诉讼结合起来,先后推动董份、王鏊等先贤的墓地得以修缮。”

“他是‘卧底调查员’,曾乔装成兼职骑手、古玩顾客,挖掘案件线索。”

“他是爱思考、爱分享的‘演说家’,是院里PLUS演说会上的‘常客’。”

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不同部门的干警对毛宽桥有不同的评价。

在十余年的检察征程上,毛宽桥完成了从反渎尖兵到公益守护人,再到行政检察监督专家的一次又一次成功转型。今年5月,毛宽桥获评“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8天促成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多难?

“难就难在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毛宽桥说,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就是要能够帮助当事人尽快走出程序空转的旋涡,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今年6月12日,经苏州市检察院交办,一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被送到了毛宽桥的案头。案卷显示,2019年11月,某公司职工张芬(化名)在工作期间,因搬运货物而发生骨折。某公司不服劳动关系认定和工伤认定,历经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多个程序,坚持认为“张芬受伤是为了‘工伤碰瓷’”。

事实究竟是什么样的?在全面梳理有关材料后,毛宽桥添加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兴(化名)的微信。让他没想到的是,在简单自我介绍后,陈兴的回复是一条来自苏州检察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献花!》和两个“大拇指”的表情。

当时毛宽桥刚获这个奖没多久,陈兴的回复让他既感受到了信任,也倍感压力。

在和陈兴深入沟通后,毛宽桥发现,某公司执着地提起诉讼、申请监督并不是不想赔偿,而是不想“哑巴吃黄连”。“张芬不是本地人,入职后经常请假,没几天就受伤了,之后她老公立即提出工伤赔偿,我们怀疑张芬的身体本身就有问题,而且二人可能并不是夫妻关系,只是为了合伙骗钱。”陈兴向毛宽桥道出了一连串的质疑。

难道张芬真的是在套取工伤赔偿款吗?

毛宽桥将陈兴的质疑一一梳理出来进行核查——异地发函请求相关部门核实张芬的婚姻关系、联系区卫健委调取其就医记录、前往辖区有关医院查看病历、摸排张芬以往就职期间是否也存在因工致伤等情况……

“在开展每一项工作前,我都会告知陈兴,并且征求他的意见,充分保障他的知情权。”不仅如此,毛宽桥还会根据陈兴提出的疑问,有的放矢地对其进行涉劳动关系的普法宣传。

基于前期扎实细致的工作,该案的办理相当顺利。经查证,张芬并没有骨折的既往病史,之前的两份工作也未申报过工伤,其婚姻关系也是真实的。所有证据均显示,张芬并不是“工伤碰瓷”。面对与自己的质疑大相径庭的调查结果,陈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我就是想要一个真相,是你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说服了我。”在提出检察监督申请8天后,陈兴同意撤回监督申请,并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承担了相应责任。

很多行政争议久拖不决,其根源就在于行政相对人想要“讨个说法”,但却一直没有人能够真正让其信服。回顾这起案件,从毛宽桥和陈兴的上百条沟通记录中不难发现,正是因为毛宽桥的认真倾听、务实核查、耐心说理,才让当事人不再多跑冤枉路,才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快。

一揽子化解邻里6年纠纷

在毛宽桥看来,化解民事纠纷、行政争议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一旦“末梢神经”变成“末梢堵塞”,人民群众就难以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毛宽桥在办理一起邻里纠纷检察监督案件时,被当事人写了一封举报信,说他不作为、乱作为。提起这个案件,他记忆犹新,8个字脱口而出:“案子不大,积怨却深。”

“自从楼上的金正(化名)搭建阳光房后,我家墙面就开始渗水,一整面墙都被泡烂了。法院判决让金正拆除,他却一直不拆。后来我向城管部门投诉,城管也不作为!”2021年12月,何女士就此案向吴中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原来,何女士既向检察院申请了民事执行监督,又去法院对城管部门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一起典型的民行交织案件。为此,毛宽桥第一时间联系了法院和城管部门。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一直在想办法推进此事,甚至把金正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对方就是不配合,无奈之下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金正在外地上班,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乘坐高铁,但他宁肯开车上下班,也不愿意拆除阳光房。”毛宽桥说。

毛宽桥了解到,金正与何女士从2016年起就不断有纠纷。2018年,金正违法搭建阳光房导致向楼下的何女士家渗水,何女士为此陆续提起了多宗关联诉讼,还不断进行信访举报,此案只是一个“导火索”,双方的纠纷早已演变成情绪化的互相角力,相关行政机关也被卷入其中。因法院终结执行确有违法情形,吴中区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恢复执行,同时与法院、城管部门加强联系,在充分阐明监督意见、促进形成共识的基础上,与两机关共同开展矛盾调处,切实将监督“势能”转化为了和解“动能”。

沟通协商会议开了又开,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施工、小区物业等有关单位的大门进了又进,专家咨询的电话打了又打……在持续一年的反复撮合中,即使面对何女士举报他“偏袒”金正一方的情况,毛宽桥也从没想过放弃,仍旧定期向何女士告知案件办理进程,通过正向沟通稳定其情绪;同时,多次利用周末时间与金正当面沟通,释法说理,并征求其对阳光房进行最小程度拆除、解决房屋渗水问题的方案的意见。

最终,金正接受了毛宽桥的建议。2022年12月,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各方就阳光房拆除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顺利推动履行,何女士也撤回了对城管部门的起诉,长达6年的矛盾分歧得以消弭。

此案是毛宽桥一揽子化解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民行交织纠纷关联诉讼众多,为了真正以能动履职推动解决寻常百姓的糟心事和烦心事,毛宽桥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对监督申请背后的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甚至刑事犯罪线索、公益诉讼线索等进行整体对待,旨在选择合适的监督突破口,以有解思维走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为戒毒人员铺平回归路

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

在上级部署下,吴中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毛宽桥主要负责该院驻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今年1月,在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值班的时候,他收到了一封来信。

“我叫赵强(化名),是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学员。在太湖所戒治期间,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守所规队纪……本来期盼减期材料到来,等到的却是拒批的消息,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原来,赵强因在强戒期间表现良好,强戒所遂报请公安机关提前解除强戒,却被公安机关以赵强曾拒不供述违法行为为由不予批准。收到来信后,毛宽桥第一时间与赵强取得了联系,倾听他的诉求,并告知他不要灰心,继续静心正心参加戒治活动。

“他想要的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减期机会,这正是我们探索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法律监督的应有之义和应尽之责。”说到这里,毛宽桥还向记者展示了赵强的亲笔信。

在这两页纸的内容里,赵强多次提到自己加倍努力付出就是想要尽早回归家庭和社会。这让毛宽桥意识到,这件事情决不能等待观望,必须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有效衔接,以此维护赵强的合法权益。

为此,毛宽桥将有关情况上报苏州市检察院,并在市院的指导下赴太湖强戒所和公安机关核实相关情况,发现赵强因涉嫌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时的确存在未主动供述吸毒行为和毒品来源的情况。

但是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戒毒诊断评估细则,是否提前解除强戒的主要依据是戒毒期间的表现情况,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决定时已考虑了赵强是否如实供述违法行为,再以此作为拒绝提前解除强戒的理由有重复评价之嫌。

为稳妥办理该案,毛宽桥选择“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对赵强进行释法说理,敦促其如实供述吸毒行为和毒品来源;另一方面,经过与戒毒所和公安机关就提前解除标准进行充分的意见交换后,向两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确定由戒毒所和公安机关重启报请和审查程序。

柔性监督彰显刚性效果。在赵强补充其对违法事实的认识材料后,最终公安机关作出准予赵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一个月的决定。

毛宽桥告诉记者,办成这起案件不仅对赵强个人意义重大,使他能够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也对该院行政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因为这意味着该院戒毒检察试点工作的开展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在基层院的检察监督工作中,受到案源少、监督手段单一、切入点不清等因素的影响,行政检察一直是‘四大检察’中的弱项。而戒毒检察试点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抓手,今后我们将强化履职,切实补齐短板,实现有力监督。”

下一个要“解锁”的新身份又会是什么?

毛宽桥说:“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座桥梁,一头连着老百姓,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守护着美好生活,一头守护着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民之所望。毛宽桥正在以一颗不敢懈怠的心和不愿停歇的脚步,让这座他躬身架起的桥梁不断向前延伸——“惟愿自己常学常新,常思常进,能够人如其名,检察之桥知之愈明,行之愈宽。”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黄晗希)

[责任编辑: 刘文晖 翟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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